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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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汽车西站斜对角,位置非常方便,和周围的快捷酒店属于错位竞争,装修和硬件都要高一个档次,感觉性价比要高于周围那些挂着四星但是老气横秋的宾馆。总体来说还不错,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,他们的早饭实在不敢恭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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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不是享受的,可以接受。再有吹风机就好了,起码的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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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待服务员中的其中一个不咋滴,见到客人板着个脸跟欠了钱一样,房间卫生不好,被套都不干净,地面也不干净,衣服都没敢脱睡的觉,还有虫子和蜘蛛网,主要连个吹风机都没有头发都没敢洗,主要是离办事地方近,这是本人住过最差的地方了……………